东人发[2006]76号
关于公布花美娟等2名同志具备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资格的通知
市各有关部门: 接盐人通[2006]150号文件通知,经省档案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并经省人事厅苏人通[2006]230号文件批复,现公布东台市第三职业中学花美娟同志、东台市城建档案馆徐晓曙同志具备档案专业副研究馆员任职资格,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起算时间为2006年9月30日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○○六年十二月十三日
检索次数: 文件年份:2006年度 上传时间:2006-12-13 编辑: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