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4]83号
关于确认沈涛等两名同志具备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
市司法局: 接盐职称办[2004]101号文件通知,经盐城市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现确认盐城东台律师事务所沈涛、盐城苏东律师事务所房健等两名同志具备三级律师任职资格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:职称 律师 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