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4]83号


关于确认沈涛等两名同志具备三级律师任职资格的通知

市司法局:
    接盐职称办[2004]101号文件通知,经盐城市律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,现确认盐城东台律师事务所沈涛、盐城苏东律师事务所房健等两名同志具备三级律师任职资格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
    特此通知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三十日

 
主题词:职称    律师    通知



检索次数: 文件年份:2004年度 上传时间:2005-1-14 编辑: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