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4]73号
关于确认王卫清等2名同志具备卫生专业初级技术资格的通知
市卫生局: 经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成绩合格,现确认新曹镇卫生院王卫清同志、海丰镇卫生院陈桂龙同志具备医师任职资格(其中:王卫清同志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为2001年12月12日,陈桂龙同志任职资格起算时间为2003年12月30日)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○○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:卫生 职称 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