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人发[2003]61号
关于确认杨婷珠同志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
市教育局: 接盐人通[2003]52号文件通知,根据省人事厅《关于杨婷珠同志已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通知》(苏人通[2003]75号)精神,现确认市实验初级中学杨婷珠同志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:教师 职称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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