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3]42号


关于确认潘瑞平同志具备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的通知

新曹镇人民政府:
    接盐市广职改字[2003]6号文件通知,确认新曹镇文广中心潘瑞平同志具备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
    特此通知


     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


主题词:初级  职称  通知
  抄送:市广电局


检索次数: 文件年份:2003年度 上传时间:2004-3-3 编辑:管理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