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3]42号
关于确认潘瑞平同志具备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的通知
新曹镇人民政府: 接盐市广职改字[2003]6号文件通知,确认新曹镇文广中心潘瑞平同志具备二级播音员任职资格。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:初级 职称 通知 抄送:市广电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