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2]36号
关于确认孙爱东等7名同志具备乡镇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
各有关镇人民政府: 根据盐职称字[1997]1号文件有关大中专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,经市职称办审核,现确认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王爱军等7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(名单附后)。特此通知 二OO二年十月三十日 主题词:初级 职称 通知附名单: 孙爱东 东台市第三建筑公司卢小莉 东台市第三建筑公司杨桂东 东台市第三建筑公司韩卫华 东台市第三建筑公司 钱进峰 东台市廉贻建安公司王 军 东台市食品机械厂沈坤明 东台市食品机械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