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职称办[2002]18号
关于明确张中东等两名同志具备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
头灶镇人民政府: 接盐职称办[2002]36号文件通知,张中东等两名同志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省职称外语、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,根据国职办[1992]12号文件精神,明确头灶镇会计站张中东、潘春杏同志具备会计师任职资格。事业单位请按照《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实施意见》(东发[1999]37号)要求做好聘任工作。 特此通知 二○○二年九月三十日 主题词:会计 职称 通知抄 送:头灶镇会计站